林芝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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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9-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十三五”时期是林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加快林芝教育现代化,深入实施教育强市战略,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西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林芝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广东、福建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教育兴市”战略,广大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各项措施得到切实贯彻落实,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进步,为林芝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9所,其中:高级中学2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初级中学8所、小学63所、教学点7所、幼儿园48所。在校生38238人,其中:中职在校生1239人、普通高中在校生4857人、初中在校生7993人、小学在校生17662人、幼儿园在园幼儿6487人。高中阶段学生入学率为85%,初中毛入学率为100.54%,小学入学率为99.9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5%。在职教职工3549人,其中专任教师3453人。专任教师中,小学教师有1920人,学历合格率99.58%,初中教师704人,学历合格率99.43%,高中阶段教师346人,学历合格率99.71%;幼儿教师371人,学历合格率99.46%。初步建成一支充满活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一)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学前教育快速普及。启动实施农牧区两年、城镇三年学前双语教育工程。全市有幼儿园48所,其中,市直2所幼儿园、4所民办幼儿园、7个县(区)幼儿园,35所乡镇附设幼儿园。林芝市第三幼儿园和巴宜区幼儿园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办园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保教质量不断提升,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学前教育格局。有在园幼儿6487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65%。

2.义务教育蓬勃发展。积极组织实施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工作。大力建设乡镇中心校,逐步撤并一些条件落后、效益不高的教学点,全市教学点从 “十二五”初的17个减至7个,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办学效益大大提高。坚持不懈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不断向高水平、高质量普及迈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稳步推进。2014年10月,林芝县以全区6个迎检县第一名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国家验收。2015年10月,米林县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义务教育阶段有小学63所,教学点7个,初中8所;有小学在校生17662人、初中在校生7993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

3.高中教育稳步发展。学校软硬件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和增强,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认真实施高中新课改工作,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高中内涵发展。市一中以“创建绿色书香和谐学校”为载体,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市二高以“五个打造”为载体,营造浓厚校园文化氛围。2015年,市一中高考录取率为91.3%,市二高高考录取率为64.3%。市一中3名学生分别被北大、清华、复旦录取,创造历年高考最好成绩。高中阶段有普通高中2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有在校生6096人(其中:中职在校生1239人、普通高中在校生4857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

4.职业教育发展势头良好。启动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2015年11月,市职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目前正在等待三部委的复核。按照教育部召开的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中职教育工作部署会、西藏和四省藏区中职教育推进会精神,有序推进广东外贸职教集团和福建泉州信息学院对口援建市职业技术学校工作,与广东外贸职教集团和福建泉州信息学院对口援建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15年1月分别与两所学校签订了三年援助协议。认真落实职教推进会精神,尽快把市职校建设成为国家级标准化职业技术学校。

(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各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高度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改进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出台了《林芝市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林芝市教育教学激励办法(试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得到巩固和发展。教研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五教创新”工作积极开展。全市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紧紧围绕教学教研工作这个核心,不断深化教学教研改革,从市直各校聘任了各学科兼职教研员55名,举办了第一届全市中小学藏语文教学研讨会、各学段教师教学大赛、说课大赛,组织教研员到米林、工布江达县“送教下乡”;认真组织开展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获省级优课42节、国家级优课8节,优课比例均为全区第一;完善了《林芝市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林芝市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不断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教育科研,组织编写了《林芝市2015年升学考试各科试卷分析》,“粤藏育才基金”第一批44个课题全部结题,第二批43个课题已通过中期检查。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0余名学生在全国学科竞赛中获奖,察隅县中学李西华同学(僜人)摘得2015年全区中考少数民族状元。

(三)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

积极推动国家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简称“三通”)和“两平台”( 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和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建设开通了林芝教育网站,研发推广了交互式双语教学终端。仅2013年,就从地方财政对教育20%投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兴建了204个交互式教学终端教室。

1:2011-2015年林芝市中、小学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情况

单位:间

                 年份

类别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历年已建网络教室数(间)

36

43

50

57

64

年度新建网络教室数(间)

7

7

7

7

7

2:2011-2015年林芝市“交互式教学终端班班通”建设情况

                                                                     单位:所

                  年份                

      教室数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历年已建学校数(所)

2

3

5

19

39

年度新建学校数(所)

1

2

14

20

33

(备注:以上表中不包含幼儿园、职业学校)

(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各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政治学习,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树立良好师德形象,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不断加大,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将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送往内地教育发达省市进行跟班学习及业务培训;邀请内地援藏对口省市教育专家开展专家讲座和培训。十二五以来,全市共组织各级各类培训2800多人次,其中参加“国培”计划895人次,自治区级185人次,市级740人次,“送培进藏”980人次。教师待遇不断提高。对基层偏远、艰苦和边境县教师在晋升职称方面予以照顾,在交流、学习和工作调动方面优先考虑,逢年过节定期看望慰问困难教师,每年安排一次教职工全面体检,定期组织教职工到内地疗养。2013年出台了《林芝市两县两乡教职工激励办法》,对墨脱县、察隅县和波密县八盖、康玉两乡在职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各县(区)也根据实际,制定了高海拔边远学校教师补贴办法,稳定师资队伍。

3: 2011-2015年林芝市幼儿师资发展情况

                                                                     单位:人

      类别

年份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大专

本科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1年

206

85

43

98.54

0

46

74

2012年

271

91

61

98.89

0

57

103

2013年

330

103

86

99.39

1

62

123

2014年

340

118

105

99.41

1

68

157

2015年

371

154

127

99.46

1

74

216

4:2011-2015年林芝市小学师资发展情况

                                                                     单位:人

     年份

类别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大专

本科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1年

1397

635

389

99.14

21

399

578

2012年

1426

721

480

99.23

38

476

773

2013年

1583

775

612

99.37

50

533

856

2014年

1761

835

703

99.49

62

563

1010

2015年

1920

880

800

99.58

71

600

1596

5:2011-2015林芝市初中师资发展情况

                                                                    单位:人

       类别年份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大专

本科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1年

661

178

478

98.94

21

185

354

2012年

675

126

549

99.11

30

209

473

2013年

683

92

591

99.27

38

221

543

2014年

697

82

615

99.43

53

245

575

2015年

704

72

632

99.43

75

263

620

6:2011-2015年林芝市高中师资发展情况

                                                                     单位:人

类别

年份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本科

硕士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1年

325

316

8

99.69

49

113

265

2012年

330

321

8

99.70

55

123

301

2013年

334

323

10

99.70

62

132

320

2014年

340

328

11

99.71

70

141

325

2015年

346

331

14

99.71

88

152

332

7:2011-2015年林芝市职教师资发展情况

                                                                     单位:人

类别

年份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大专

本科

硕士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1年

91

7

79

5

92.30

11

28

69

2012年

97

7

85

5

92.78

14

32

75

2013年

103

6

91

6

94.17

16

37

81

2014年

107

5

96

6

94.39

18

40

85

2015年

112

5

100

7

95.54

21

44

90

(五)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十二五”时期,国家、自治区、市、县等对我市教育投入达104308.03万元,建设项目400多个,包括市第二高级中学、43所乡镇附设幼儿园和17所村级幼儿园的新建项目和8所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新建改建学校校舍面积达到201453.9平方米,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8:2011-2015年各级对林芝市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类别

“十二五”合计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104318.03

15295.41

16673.15

15052.21

33701.03

23596.68

小学

56860.27

7512.59

6640.97

9179.86

16742.42

16784.88

初中

11651.53

826

1984

2609.37

2457.56

3774.6

高中

11682.88

5575.9

1860

1584.98

1855

807

职校

4398.3

0

3401

265

277

455.3

幼儿园

19725.05

1380.92

2787.18

1413

12369.05

1774.9

其他

0

0

0

0

0

0

9:林芝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情况

单位:平方米

        年份    

类别

2011年

2015年

增量

合计

440519.324

641833.144

201453.9

小学

225221.14

309898.66

84677.52

初中

109946.584

136300.92

26624.34

高中

81151.18

107652.69

26371.59

职校

14741.55

22983.53

8241.98

幼儿园

9458.87

64997.34

55538.47

其他

0

0

0

(六)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基层党组织达118个,党员1500人,实现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牢牢把住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有力抵御了达赖集团和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

二、困难与机遇

(一)面临的困难

1.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取得很大发展,但由于起点低,底子薄,教育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优质资源总量不足,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形势和需要。二是教育教学质量仍需大力提高。三是教育均衡发展任务艰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都还存在一定差距。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巨大压力。特别是偏远学校在师资力量、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质量方面都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

2.全社会教育观念和教育意识需要进一步转变和提高。近年来,全社会教育观念得到显著改观,尊师重教越来越深入人心,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教育发展氛围还不浓,发展教育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更好服务当地经济社会意识还不强。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仍将是推进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3.农牧区学校硬软件建设仍显不足。一是农牧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差。边远乡镇小学教师周转房、学生宿舍条件较差,农牧区幼儿园建设较腹心市仍显滞后。特别是偏远县乡项目建设资金中人工、运输等投入占比较大。虽然各级下拨资金略有倾斜,但仍达不到实际所需。二是县级财政收入低,财政投入不能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求。财政对教育投入补助20%资金在缴纳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临时工工资后,仅有少量资金用于学校修修补补,无力承担硬软件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水平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还不相适应。各县(区)基层学校普遍紧缺音、体、美、英语和藏文等专业教师,个别教师教育教学观念落后,手段方法陈旧,在提高学生兴趣和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上存在差距。

4.中职教育发展较为滞后。一是“双师型”教师行业经历普遍不足,“双师型”教师来源单一,实践能力较弱;“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不够健全,外出培训交流机会少,缺乏现代职教理念。二是学生就业渠道不宽,就业压力大。由于现阶段高等教育全民化,社会就业招聘“就高不就低”,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渠道不畅。

5.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学校学科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个教师兼任几门课程教学、所学专业和任教科目不一致的情况依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学整体水平和个人能力发挥。同时非师范毕业生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不能在短时间内提高,影响了整体的教学水平提升。二是学前教育师资严重缺乏,不能满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需求。三是条件艰苦地方的学校留不住人,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面临重重困难。

(二)面临的机遇

1.党的十八大对教育提出新方向。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要求,为教育指明了方向。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作出了系列论述,强调要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努力让每个孩子都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机会,让每个人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齐扎拉主席提出“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教育就是抓民生、抓教育就是抓稳定、抓教育就是抓生态”的新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发展经济社会必须坚持的“硬道理”。

2.信息化对教育提出新目标。教育部为落实中央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和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制定印发了《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重要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出,要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激发办学活力,积极探索多元化、优质化、特色化的办学道路。我市教育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为引领,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努力达到自治区提出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各项具体指标。

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对教育提出新挑战。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也作出了明确部署。教育改革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在规划编制上必须明确配套政策,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教育综合改革与学校自身改革上取得重大进展。需要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综合判断,林芝教育正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挑战。必须认清发展大势,牢牢把握战略机遇,积极应对风险挑战,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质量观、人才观,勇于创新,不断开创林芝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10:2015年林芝市各级各类教育与全区、全国发展水平比较

教育层次

指标

林芝

2015)

西藏(2015)

全国平均水平(2015)

学前教育

毛入园率(%)

65

61.49

75

小学教育

适龄儿童入学率(%)

99.91

98.94

99.88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34.95

37.42

53.17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25.94

12.66

6.95

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平方米)

6.22

4.02

3.3

生均图书册数(册)

22.62

16.33

20.44

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1917.6

1273.27

1044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10.28

11.13

9.97

初中教育

毛入学率(%)

100.54

96.24

104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48.01

45.41

60.75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26.2

17.31

12.76

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平方米)

4.62

6.16

5

生均图书册数(册)

27.25

22.83

34.42

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1373.6

1387.32

1746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7.2

9.6

15.12

高中阶段教育

毛入学率(%)

85

74.47

87

普职比

7.23:2.77

7.86:2.14

5.9:4.1

普通高中教育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23.08

20.85

19.85

生均图书册数(册)

25.72

27.80

35.21

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2262.8

2569.52

2999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4.95

9.19

15.87

中等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51.88

14.01

28.71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18.03

27.15

17.39

生均图书册数(册)

24.21

21.89

25.73

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13236

10119

5010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39.34

19.68

20.05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切实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教育强市”战略,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育人为本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重点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先发展为保障,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抓手,坚持科学发展和依法治教的原则,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林芝市经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优先发展。把发展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之举,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均衡发展。把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价值取向,突出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统筹推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教育规模、结构、质量、特色、效益协调发展,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健康发展。把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作为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平台。健全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严格落实教育法规政策,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理。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教师专业发展规律,促进教育科学发展。

4.创新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在教育理念、发展思路、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评价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实现重大突破。

5.内涵发展。把提升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造就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加快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特色发展,努力打造一批教育品牌。

(三)总体目标

2020年,林芝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体系结构不断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贯通,办学体制机制科学合理,教育供给形式内容不断丰富。学前双语教育水平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县域均衡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体系不断完善。

支撑条件更加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和教育信息化技术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建立管办评分离机制,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教育合作交流不断深入,教育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基本实现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任务和教学计划全面完成,创新创业教育取得新进展,服务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教育公平惠及全民。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人才培养与考试招生制度日趋完善,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全面完成,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四)事业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普及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6%,探索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构建起以公办园为主、“广覆盖、保基本”的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1:林芝市“十三五”期间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发展规划目标

单位:人

        年份                                           

 类别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适龄儿童3-5岁(4-6岁)

8643

8730

8817

8907

8997

在园儿童

5704

6198

6700

7215

7737

3-5(4-6)岁儿童

毛入园率(%)

66

71

76

81

86

   注:1.2015年底市统计部门公布我市户籍人口为185946人,人口出生率按15.34‰计算,每年龄段约在2852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按10.07‰计算。

       2.适龄儿童人数和在园人数含在外就读儿童,不含外来借读生。

义务教育。在全市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到2020年,小学在校生达到1799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在校生达到8997人,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5%,双语教育普及率100%、小学数学课程开课率100%、中学数理化生课程教学计划完成率100%、中学理化生实验课程开出率100%,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12:  林芝市“十三五”期间小学教育发展规划目标                                                                  单位:人

          年份

类别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适龄人口

17284

17460

17636

17812

17993

招生数

2881

2910

2939

2969

2999

在校生数

17284

17460

17636

17812

17993

毕业生数

2881

2910

2939

2969

2999

入学率(%)

99.93

99.95

99.97

99.99

100

巩固率(%)

91

92

93

94

95

    注:1. 2015年底我市统计户籍人口为18.59万人,人口出生率按15.34‰计算,每年龄段约在285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按10.07‰计算。

       2.适龄儿童人数和在校生中含在外就读儿童,不含外来借读生。

13: 林芝市“十三五”期间初中教育发展规划目标                                                       单位:人

         年份

类别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适龄人口

8643

8730

8817

8907

8997

小学毕业人数

2881

2910

2939

2969

2999

招生数

2881

2910

2939

2969

2999

在校生数

8643

8730

8817

8907

8997

毕业生数

2881

2910

2939

2969

2999

毛入学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巩固率(%)

91

92

93

94

95

:1.初中招生计划中含内地班初中生。

 2.适龄人口和在校生中含在外就读生,不含外来借读生。

高中阶段教育。加大高中办学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4095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4092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目录规定课程开出率100%,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14:林芝市“十三五”期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目标                                                                               单位:人

年份

类别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高中

招生数

1453

1434

1413

1389

1365

在校生数

4359

4302

4239

4167

4095

毕业生数

1453

1434

1413

1389

1365

职业中专

招生数

1053

1127

1203

1283

1364

在校生数

3159

3381

3609

3849

4092

毕业生数

1053

1127

1203

1283

1364

高中阶段

初中毕业生数

2881

2910

2939

2969

2999

招生数

2506

2561

2616

2672

2729

在校生数

7518

7683

7848

8016

8187

毕业生数

2506

2561

2616

2672

2729

毛入学率(%)

86

87

88

89

90

     注:1.高中招生计划和在校生中含内地高中生。

2.在校生含在外就读生,不含外来借读生。

特殊教育。根据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1所特殊学校,满足盲、聋、哑、弱智儿童及青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到2020年,林芝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60%以上。

师资队伍。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和“四个引路人”要求,培养一批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到2020年,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99%以上小学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96%初中教师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10%以上高中教师达到硕士及以上学历。全市教师中具有高、中、初级职称的人员比例,幼儿园分别达到3%、30%、67%;小学分别达到6%、35%、59%,初中分别达到14%、40%、44%,高中阶段分别达到26%、48%、26%。

15: 2016—2020年林芝市幼儿师资发展规划

                                                                     单位:人

      类别

年份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大专

本科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6年

389

185

142

99.46

1

82

315

2017年

409

212

163

99.76

2

91

345

2018年

429

222

178

99.77

6

105

377

2019年

450

240

198

99.78

10

121

412

2020年

473

253

220

100.00

15

142

449

16:2016—2020年林芝市小学师资发展规划

                                                                     单位:人

     年份

类别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大专

本科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6年

2016

960

840

99.58

83

621

1724

2017年

2116

1008

900

99.81

90

680

1859

2018年

2222

1212

1000

99.91

108

739

2005

2019年

2333

1222

1100

99.96

127

799

2161

2020年

2450

1239

1200

100.00

147

858

2328

17:2016—2020林芝市初中师资发展规划

                                                                    单位:人

       类别年份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本科

研究生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6年

739

656

5

99.46

78

275

661

2017年

776

680

7

99.61

84

286

705

2018年

814

754

10

99.75

100

300

751

2019年

855

801

14

99.88

117

330

800

2020年

898

848

20

100.00

134

360

853

18:2016—2020年林芝市高中师资发展规划

                                                                     单位:人

类别

年份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本科

硕士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6年

363

344

18

99.72

90

163

350

2017年

381

358

22

99.74

94

174

369

2018年

400

372

27

99.75

99

186

389

2019年

420

386

33

99.76

104

198

410

2020年

441

401

40

100.00

110

212

432

19:2016—2020年林芝市职教师资发展规划

                                                                     单位:人

类别

年份

教师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获得资格证人数

大专

本科

硕士

学历合格率%

高级

中级

2016年

125

5

109

11

96.00

28

55

105

2017年

140

5

120

15

96.43

35

66

122

2018年

157

4

133

20

97.45

43

77

143

2019年

176

2

148

26

98.86

51

88

166

2020年

197

164

33

100.00

59

99

193

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实现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整合,全面提高全市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硬件建设,到2020年实现市直学校录播室全覆盖,校园网有线、无线覆盖率达到80%。重点加强偏远贫困县及乡镇学校交互式终端和电子白板的配备,到2020年使全市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教师信息技术课程整合培训,探索建立教师信息技术能力考核制度,提高教师使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能力。

20:林芝市“十三五”期间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年度规划目标

                                                               单位:所

年度

类别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历年已建学校

50

61

73

73

73

年度新建学校

11

12

0

0

0

年度设备更新学校

7

7

7

7

6

21:林芝市“十三五”期间中、小学“交互式教学终端班班通”年度规划目标

                                                                    单位:所

          年度

类别

2016 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 年

历年已建学校

72

73

73

73

73

年度新建学校

1

0

0

0

0

年度设备更新学校

8

8

8

8

7

:22:林芝市“十三五”期间中、小学“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年度规划目标

                                                                  单位:间                                              

年度

类别      

2016 年

2017年

2018年

2019 年

2020年

历年已建学校

71

78

85

92

92

年度新建学校

7

7

7

0

0

年度设备更新学校

13

13

13

13

12

(备注:以上表中不包含幼儿园、职业学校)

重点项目。强化项目支撑这个关键,围绕“十三五”重点任务,初步谋划一批具有牵引作用的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民生改善、学校规划布局等重大项目和重大举措,以保障发展目标的实现。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透明公开,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十三五”期间,力争实施农牧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等项目建设116个,投资52707万元(详见附件)。

成人教育。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将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进一步完善成人学历提升机制,提高劳动者素质。到2020年,力争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2年,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1年。加强市、县、乡技术培训活动,举办好成人文化教学班,切实提高农牧民文化素养和科技兴农、科学致富水平,建立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民办教育。努力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积极性。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行政监督和管理,吸引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局面。

23:林芝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阶段

在园人数

5134

7647

在园率(%)

65

85

义务教育阶段

    在校生(人)

25668

26990

    义务教育巩固率

90

95

高中阶段

    毛入学率

85

90

    在校生

7356

8187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8.8

10.2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

13.1

四、主要任务

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主线,以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把握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师素质,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育人水平。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以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为重点,以融入日常行为规范、融入德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着力构建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实践养成、促进知行合一。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协同加强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培养学生高尚品格和担当精神。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教育体育局、宣传部、团市委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常态化的民族团结教育机制。始终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立德树人任务的核心内容,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反分裂斗争、新旧西藏对比、“七个一”、“手拉手”、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建一批民族团结学校、民族团结班级、民族团结宿舍及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增强各族师生“五个认同”“四个自信”“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化民族团结示范校创建活动。培育选树宣传评选表彰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督导评估内容。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文物古迹等资源,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体育局、宣传部、团市委、民宗局负责)

3.构建有效的德育和思政工作机制。把教育作为争夺下一代灵魂工程来抓,广泛开展“三联三进一交友”活动,构建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构建以思想政治课、团队课、专题教育、校本课程相互交融、各学段有效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机制,重视课堂教学主渠道德育渗透及校园文化的陶冶和浸染。强化德育主题实践活动,利用重大节庆日等契机,积极推动传统文化进校园。发挥育人基地作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素养。加强无神论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崇尚科学文明,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加强德育和思政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教育体育局、宣传部、团市委、司法局负责)

4.加强和改进学校体卫艺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健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现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装备配备,因地制宜强化体育课教学和课外锻炼。广泛深入推进“两操一课”和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切实提高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教育,充分发挥市、县(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助推作用,积极开发书法、美术、舞蹈等校外课程,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继续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力争2020前全市六县一区中小学校全部通过自治区素质教育工作评估验收。(教育体育局、卫计委、团市委负责)

5.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做阳光少年。开好心理健康课,开课率达到100%。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市和县(区)配建率分别达到100%和50%。树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典型,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5所。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培训面达到100%。(教育体育局负责)

专栏1:灵魂塑造工程

塑造教师灵魂工程。学生健全的灵魂需要教师健全的灵魂来塑造,教师要用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诚心、进取心、事业心来感染、同化学生的灵魂,用心浇铸教育这一灵魂工程。

塑造学生灵魂工程。深化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斗争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牢固的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党的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

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校创建工作,选树一批民族团结学校、民族团结班级、民族团结宿舍及民族团结先进个人。

(二)加快发展学前双语教育

1.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明确各级政府作为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主体。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合理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和建设,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和农牧区发展规划。(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负责)

2.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改造中小学闲置校舍和新建幼儿园相结合,重点加强乡镇和人口较集中的村双语幼儿园建设,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完成107所乡镇和村级幼儿园,涉及资金21695万元,解决“入园难”问题。(教育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3.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要求合理确定师生比例,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积极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教学工作,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教学活动,坚决纠正和防止“小学化”,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推动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依托幼儿园,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益性指导服务。(教育体育局、编办负责)

专栏2:学前教育提升工程

加强市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保质保量建设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制度,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依托每所乡镇小学附设双语幼儿园,在人口500人以上的行政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配套完善城镇幼儿园,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高海波地区幼儿园供暖工程。

(三)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着力解决城区住宅新区学生入学和农牧区学校“乡村弱”、“城镇挤”的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办好每一所乡镇小学,使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改善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牧区教育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城”待遇,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学业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控制学生辍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 (教育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负责)

2.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时间表和“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总体工作原则,稳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加大教育投入,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力争2018年,全市7个县(区)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对农牧区偏远学校在政策和资金方面予以倾斜,着力改善农牧区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形成城乡同标准、一体化发展的格局,使农牧民子女同等享受优质教育。到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程度进一步提高,力争1-2个县实现优质均衡,城乡和校际间差距明显缩小,县(区)100%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基本均等。(教育体育局、发改委、编办、住建局负责)

3.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制订林芝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规划,坚持“投入一所、完善一所、示范一所”的集中投入原则逐步使农牧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化要求。加强学校体育、卫生、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实验条件达标率。重点支持偏远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充农牧区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十三五”期间,对104所学校进行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教育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负责)

专栏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全市教育系统将大力实施“五大工程”,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相对均衡。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以农牧区学校和城乡薄弱学校为重点,全面提升整体办学水平。扩大县城教育资源,逐步缓解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农牧区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着力改善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大力实施师资队伍提升工程,促进义务教育教师素质基本均衡。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积极实施各项名师工程,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评价机制。

    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基本均衡。实施“全面改薄”等工程项目,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学校宽带网络建设,逐步为农牧区学校每个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解决薄弱学校,特别是农牧区边远地区学校的教育资源问题,缩小校际间的差距。

    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工程,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基本均衡。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妥善处理好教育均衡发展和优质发展的关系,搞好分类指导,促进学校共同发展。在大力扶持薄弱学校的同时,鼓励优质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使所有学校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提升水平、实现共同发展。进一步建立校际联动机制,县内优质学校要结对帮扶薄弱学校,特别是在师资培养和管理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

    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切实保障受教育权益均衡。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对贫困户家庭子女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帮扶、全程资助,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脱贫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市贫困户家庭子女上学“应助尽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就读,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农牧区留守儿童,加强乡镇(街道)、村、学校的联合工作,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对残疾儿童少年,按要求安排随班就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四)提高高中阶段办学水平

1.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并重,促进普职协调发展。继续实施薄弱普通高中改善计划,加快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配套完善现有的普通高中。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配齐图书、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设备。稳定普通高中规模,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到2020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达到6:4。(教育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负责)

2.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普通高中软硬件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促进学生 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优化对学生、教师及学校的评价内容及方式。优化配置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提高高中办学效益。(教育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负责)

3.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开展特色高中创建活动,鼓励学校走特色化办学方向。推进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鼓励支持普通高中分类规划、分类建设、分类发展,分类制定普通高中资源配置、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完善适应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管理与评价制度,促进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教育体育局、人社局负责)

(五)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政府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办好职业教育作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将主要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农牧民和城镇待业青年的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基础性、普惠性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逐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制度。(教育体育局、职校、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2.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统筹,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密切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加强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分析,完善就业准入资格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教育体育局、职校、人社局负责)

3.提高职业教育培养质量。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探索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办学模式,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着力推进职业教育由规模型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制订和实施专业设置与建设标准,促进专业建设规范化。推行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就业技能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加强和改进创业与就业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加快发展面向农牧区的职业教育,以县级职教中心为支撑,其它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构建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教育体育局、职校、人社局、农牧局负责)

4.健全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实施林芝市职业学校迁建项目。实施职业教育发展提升工程。根据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逐步调整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教育教学正常开展。制定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加强特色优势专业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实施职业教育队伍提升工程,引进人才,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促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教育体育局、职校、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专栏4: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抓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把市职校建设成一所标准化的特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配套完善基础设施设备。计划整体迁建林芝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于觉木片区,项目总投资预算为52450.29万元,积极争取国家投资。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筑面积92084.73平方米,一期基建部分投资28650.29万元;二期工程建筑面积42772.19平方米,二期估算投资15000万元。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双师型”教师培训办法和认定标准,提高具备“双师”素质专业课教师比例,向社会聘请民族技艺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构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开齐开足国家目录规定课程。认真落实国家目录规定课程设置标准和计划,规范编制课程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程教学,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实现全区职业院校国家目录规定课程开出率100%。

加强特色示范骨干专业建设,围绕林芝产业发展,重点建设好特色农牧类、生态旅游类、民族文化类等特色优秀专业,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模式,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争取1-2个专业列入全区一流专业。

加大职业教育脱贫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就业能力,实现“两后生”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探索职业教育管理和就业新模式,深化与广东省对外贸易职教集团、福建省泉州信息学院和广东省6所中等职业学校交流合作,打造“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新高地。

(六)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实施师德塑造工程。把加强师德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修养。引导教师到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构筑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强化教师责任心教育,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建立有效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评价标准,列入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等内容,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育体育局、宣传部、人社局)

2.提高教师业务能力。以农牧区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完善农牧区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加强教师培训,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和名校长。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大民族市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教育体育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3.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管理,调整优化教师结构。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科学确定教师需求,合理规划教师规模、结构。实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学校编制标准,对农牧区边远市实行倾斜政策。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及时评聘教师职称,适当提高中、高级教师比例。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机制。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人社局、教育体育局、编办负责)

4.实施幸福教师工程。依法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符合我市教师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形成良性竞争机制;落实教师超课时津贴、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德育教师津贴、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伙食补助,不断提升教师待遇。职称评审向乡村学校和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倾斜。按照自治区规定的体检和疗养政策,落实教师相关政策待遇,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搭建教师个人发展平台,推进“教工之家”建设,丰富教师业余文化生活。(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工会负责)

5.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林芝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依托区内外院校,通过定向培养,招募优秀师范毕业生到乡镇以下小学、幼儿园任教。对乡村教师校长开展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轮训,“国培”“区培”计划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做到乡村教师全覆盖。严格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补贴、交通补贴等待遇,认真落实《林芝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办法》、《林芝地区“两县两乡”教职工激励办法》等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扩大补助范围。(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团市委负责)

专栏5:教师振兴行动计划

狠抓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四有”标准建设好、管理好、服务好教师队伍。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研究出台《林芝市优秀教师表彰办法(试行)》,开展师德师风先进校、林芝好教师、最美乡村教师等主题评选活动。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将逐步探索建立各县(区)分管教学教研副局长与市直各校分管教学副校长跟岗学习机制。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名校长工作室”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校长管理办法,研究出台《林芝市市直学校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建立校长专业化发展制度,引导校长成为“科研型”“专家型”校长。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探索实行聘任制,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机制。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为校长岗位储备人才。探索制定林芝市“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建立市级“名教师工作室”,为名教师、骨干教师成长搭建发展平台。

加强教研教改队伍建设。完善教研人员补充机制,研究出台《林芝市教研人员管理办法》,健全教研员准入、听评课、蹲点、学术研究及退出机制,努力构建市、县(区)、校三级教研机构,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教研工作机制,避免各级教研室成为“养老院”“人情站”。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认真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实施“林芝市乡村教师(校长)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加“五大培训”。实施教育质量“结对帮扶”工程,充分发挥市直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基层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提升。积极与广东省教育厅、岭南师范学院及自治区师范学院沟通协调,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扎实开展学前教育转岗教师培训、双语教师培训、非师范类教师岗前培训,下力气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会教、教不对”的问题,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计划2017-2019年,每学年举办2期(每期30名)非师范类教师培训。按照区、市人社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定编定岗工作,进一步加大职称评审改革力度,坚持重心下移。

加强教师评价考核工作。探索建立不合格教师转岗机制,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各项福利待遇,推进教职工之家建设,确保在2018年实现教职工之家全覆盖,不断提升教师幸福感和优越感。

(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教育体育局负责)

2.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发展实际的教育教学促进办法和措施。加强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人员的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队伍素质。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加强教研教改工作,改革教学方法,促进教育手段现代化,提高教学质量。加大对提高教育质量各环节的投入,引导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全面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教育体育局负责)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快乐成长。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学生身心健康摆在首要位置。围绕“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如何培养人”的根本问题,狠抓落实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发挥学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努力把学校办成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西藏发展的坚强阵地,办成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窗口。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学生遵纪守法公民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把学生培养成政治可靠、有真才实学的合格人才。(教育体育局、宣传部、民宗局、司法局负责)

(八)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

1.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教育信息化服务能力。加强各级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教育信息化队伍,配齐配足专管人员,明确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岗位职责,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持续开展每年一期的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应用能力培训,实现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信息化能力全达标。推进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缩小市、县、乡差距,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教育体育局、人社局、编办、网信办负责)

2.加快网络及应用服务建设,夯实教育信息化发展基础。加速推进“一网一中心三平台”建设,初步构建起“1+1+3”发展应用模式。按照“一校一计划”、“一县一方案”、“全市一盘棋”,以当前适用、长远够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建立教育信息化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教育信息化设施普及,加大交互式教学终端、计算机教室、录播教室等信息化功能教室建设、更新力度,推进教育信息化资源开发应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积极推广学生数字化学习终端应用。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通达率达到100%,交互式教学终端覆盖率、计算机机房配备率达到100%,全市中小学平安校园监控平台覆盖率达100%,优质教育资源使用率、普及率达100%,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校网络协同办公自动化普及率达100%,全市100%的教师和初中阶段及以上学生拥有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初步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并与西藏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教育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网信办负责)

3.坚持融合创新,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依托信息技术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促进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深入、广泛应用。提高教师应用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动把握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契机,大力推进“名师课堂”建设,着力推动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试点区域建设工作,积极总结推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应用成果。到2019年,全市建成3个教育信息化示范区(县)、12所教育信息化示范校,通过以示范带应用、以示范促建设的形式,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教学、教研活动,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逐步形成教育信息化区域规模和示范效应,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教育体育局、发改委、网信办、工信局负责)

专栏6:教育信息化工程

出台《林芝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林芝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采取政企合作模式,加强“一网一中心三平台”(即:教育城域网、云服务中心、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平安校园安防监控平台)建设,基本形成“上下连接、左右互通”的林芝市教育云服务数据库和信息枢纽。

加强教育信息化化队伍建设,以组团式教育援藏受援学校为切入点,做好智慧校园建设工作、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基础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六个100%。探索建立教师信息技术能力考核制度,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

(九)扎实做好教育受援工作

1.加大受援工作力度。积极加强与广东对口援藏的协调沟通,加大对林芝市各级各类学校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资助贫困师生、教育交流培训、教育科研等项目援助力度,加快林芝市义务教育均衡和现代化发展步伐。(教育体育局、发改委负责)

2.创新受援工作模式。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工作,深化受援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两个深度融合”,发挥“三个作用”,实现“六个显著提升”。通过选派各县(区)教育援藏副局长、“互联网+支教”、与广东高校共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模式,深化与援助省市的教育合作交流,帮助提升我市教育管理和教学水平,共享对口援助省市学校的优秀教育资源。(教育体育局、发改委负责)

(十)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力度

1.夯实教育脱贫根基。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职业教育和大学等各阶段贫困学生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并对此类学生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数据库,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网络扶智,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网信办、扶贫办负责)

2.提升教育脱贫能力。对于未考上高中(职校)、大学的贫困生全部纳入职业技术教育,享受资助政策。通过调整专业设置、培训专业技术教师、调整课程、开展短期培训等让贫困生学得一技之长,实现技术培训一人、就业脱贫一户的目标。针对贫困家庭中的青壮年,将充分发挥职业技术教育资源优势,开展村级干部素质提升培训、旅游技能培训、道路资格运输合格证培训等,切实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农牧局、扶贫办负责)

3.完善资助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奖、贷、助、勤、补、减、免”全方位资助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在校贫困生资助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校贫困生和“两后生”资助方式及标准,加大对贫困在校学生在生活上、学费上和交通上的补助力度,解决他们的家庭生活困难,促进他们安心学习,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负责)

(十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和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办好基础教育的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以市为主的分级办学管理体制,对市直学校进行管理体制调整。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教育体育局负责)

2.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和学校章程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意见,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取消中小学行政级别,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推动形成校长负责、民主管理、家校沟通、社会监督的中小学治理结构。(教育体育局负责)

3.改革考试招生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平稳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稳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招生方案,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平台建设,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政策,规范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国际班等特长生考试招生管理,促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更加科学、更加透明、更加公平。均衡中职学校招生比例,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教育体育局、公安局负责)

4.健全教育督导体系。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素质教育为中心开展督学工作,完善评估体系,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督政与督学结合,常规督导与专项督查同步,激励与监督并举,狠抓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切实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提升教育督导工作实效。对教育管理工作长期停滞不前,或进步缓慢的学校、县(区),市教体局将加大督导力度,帮助学校、县(区)寻求解决方案,指导学校、县(区)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内涵发展。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开展学前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围绕“三包”及学生营养餐补助政策、全面改薄、组团式教育援藏等教育重大决策和重大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我市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对教育质量的监测和动态分析,发挥好质量监测的诊断和导向功能。(教育体育局负责)

专栏7:教育管理工程

学校精细化管理。为了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市教育体育局将从2017年开始实施教育精细化管理,着力实现四个提升(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水平、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学校文化品位、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解决四个问题(管理意识不强、管理行为不规范、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成效不佳)。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对照检查、查缺补漏,建立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开展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的教育管理年活动,制定出台《教育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育管理年活动,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中小学双语教育普及率100%,小学数学课程开课率100%,中学数理化生课程计划完成率100%,中学理化生实验课程开出率100%,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目录规定课程开出率达到 100%,实现教育管理更加有序、教师管理更加科学、教学管理更加高效、后勤管理更加精细,安全管理更加规范,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十二)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的建设与教育事业发展、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融合推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教育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问责追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强化中小学党组织监督保障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在教育系统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教育体育局、组织部负责)

2. 抓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系统“11446”基层党建工作思路,以“围绕教育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发展”为目标,以“三增强、五护航”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协调推动各县(区)教体局适时成立党委,指导教育学会、民办学校按要求组建党组织,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校、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绝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任何传播空间和渠道。强化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教育系统2015-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完善“双培养”工作长效机制,注重从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争教育体系统党员人数占比逐年递增。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教育体育局、组织部、团市委负责)

3.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督查、考核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制度,完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将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制度化,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促进“四风”根本好转。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教育体育局负责)

专栏8: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程

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落实《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牢牢把握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立足教育实际,进一步增强中小学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整个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奋发有为,朝气蓬勃、充满活力,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制定中小学校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后备干部档案,按照1:1.5的比例选择一批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基层学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成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坚强堡垒。创新学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制定党课学习计划,推动学习型党组织争创工作迈向新台阶。推行中小学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党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模式,开展“一支部一特色”活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政务、校务公开,推动化解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出台《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加强对招生考试、资金使用、干部任用、职称评聘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会组织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工建”。开展教职工篮球赛、乒乓球赛等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进“教工之家”建设。强化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重视团员发展,做好团干部的选拔任用,加强青年教工团支部建设,指导和帮助少先队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定期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教育体育局负责)

2.落实规划任务。建立责任明确、高效协调、有序推进的规划实施机制。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协调,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并指导各县(区)教育专项规划的实施。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细化路径措施,制定本地、本校的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到位。(教育体育局负责)

3.强化督查评估。将规划中提出的主要指标和相应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各学校考核体系,定期跟踪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评估依据。(教育体育局负责)

(二)加大教育投入

1.完善教育投入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持续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更加突出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人的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投入,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三增长、两提高”法定要求。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投入保障机制,逐步调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财政拨款标准。切实加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建立以政府为主、责任分担的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学。(财政局、发改委、教育体育局负责)

2.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围绕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教育投入向农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倾斜,向教师队伍和学科专业等内涵建设倾斜,重点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交通、生活、学习用品等补助,扩大资助范围,适当提高资助标准,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统筹实施各类校舍建设项目,合理控制学校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扶贫办、住建局、教育体育局负责)

3.加强经费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完善教育经费绩效考评机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关注重大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强化教育经费审计监督作用,实现教育内部审计全覆盖。将教育经费增长情况作为县(区)级政府教育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政府政绩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监督,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勤俭办学,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财政局、教育体育局负责)

(三)推进依法治教

1.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作为教育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教育决策咨询、公示、听证制度,开展重大教育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实施教育管理的方式与手段,加强教育行政指导和调解,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教育体育局、法制办负责)

2.推进依法治校。督促学校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的办学方向符合法律要求。建立校内申诉调解制度,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家长和教职工代表等参与评议学校工作机制,监督学校办学行为。提高中小学法治课程实施水平,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教育体育局、法制办负责)

3.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建立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增强教育督导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高水平、专业化、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建设,遴选一批资深教育专家、行政管理专家和学科专家担任政府督学。完善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制,及时公开督导报告,强化督促整改和监督问责,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规范、导向作用。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等情况进行常态性督导。(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实施科研兴教

1.完善教研机制。加强学校学科教研组、备课组、青年教师研究团体的建设,完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提升校本研修能力。组织评选林芝市学校优秀教研组,以评促改,鼓励改进教研组工作方式,引导教研组职能转向专业取向、科研取向。加强教育科研规划,围绕我市教育发展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和未来发展的重点要素研制教育研究指南。引导学校和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确立研究课题,形成研究路径和方法。组织全市力量在重大课题研究上取得突破,力争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鼓励各学校与对口支援省市学校、内地联谊学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教育体育局负责)

2.落实科研兴校。每所学校拥有促进学校主动发展的总领性课题,以总课题带动学校可持续发展。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室成立10个以上校际研究组织,突破区域限制、学段限制、学科限制,建立研究共同体,共享研究资源,建立交流研讨机制。鼓励每个教师开展微观层面的教学研究和特色鲜明的个性化研究。学校将教研工作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逐年增加教研经费投入。注重对研究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有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的研究结论,以学术化的标准来提炼研究成果,把研究成果以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和专著等形式表达出来,扩大成果的辐射和推广范围,逐渐形成教研品牌。(教育体育局负责)

(五)保持安全稳定

1.落实维稳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突出安全维稳首责。严格按照每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网络,层层细化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年中进行督导检查,年底进行考核评估。(教育体育局、政法委、公安局负责)

2.建立维稳常态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层层建立开学前安全稳定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制度、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学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学校放假安全教育制度、师生家长假期联系制度、假期校园值班巡逻制度;建立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师生出行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敏感节点期间领导带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育体育局、政法委、公安局负责)

3.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教学计划、进课堂、进教材工作。按规范要求建设校园安防巡查监管系统,提升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及时有效应对、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学校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现象。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体系,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建成一批自治区级和市级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区)和学校。定期开展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和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稳定管理水平,确保教育系统全面稳定、长期稳定、持续稳定。(教育体育局、政法委、公安局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强化与年度计划和各级教育规划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协同组织实施

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问题的机制。推动县(区)党委、政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将本规划总体部署落实到各县(区)规划和政策中。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鼓励探索创新

推动基层创新实施规划。完善试点改革制度,推动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相结合,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保护和激发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县(区)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创造经验。深入挖掘教育综合改革宝贵经验特别是基层创新经验,不断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督促检查。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实施策略,出台针对性政策,调整规划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

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规划实施情况。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全面向社会传递教育改革发展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师生、家长、社会、媒体的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改革。

七、附件:林芝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

林芝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汇总表

地市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

开工

年份

建成

年份

投资类别

“十三五”规划投资(单位:万元)

备注

合计

2016

2017

2018

学前双语教育普及工程

52707

11,742

24040

16925

小计

21695

11370

10325

1

巴宜区百巴镇大坝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2

巴宜区百巴镇朗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3

巴宜区林芝镇帮纳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4

巴宜区林芝镇康扎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5

巴宜区鲁朗镇巴嘎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6

巴宜区鲁朗镇落木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7

巴宜区鲁朗镇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80

280

8

巴宜区米瑞乡姆多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9

波密县八盖乡日卡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10

波密县多吉乡毛江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11

波密县多吉乡通参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12

波密县古乡嘎朗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13

波密县古乡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80

280

14

波密县康玉乡乌拉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15

波密县康玉乡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80

280

16

波密县康玉乡宗热、达曲、拉瓦西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17

波密县倾多镇栋曲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18

波密县倾多镇热西、曲西、康达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19

波密县倾多镇如纳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20

波密县松宗镇栋亚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21

波密县松宗镇纳玉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22

波密县易贡茶场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415

415

23

波密县易贡乡江拉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24

波密县易贡乡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80

280

25

波密县玉普乡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80

280

26

波密县玉普乡宗巴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27

波密县玉许乡白玉村级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28

波密县玉许乡海定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29

波密县玉许乡林琼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30

波密县玉许乡麦差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31

波密县扎木镇巴琼、岗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32

波密县扎木镇卡达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33

察隅县察瓦龙乡格布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34

察隅县察瓦龙乡扎恩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35

察隅县古拉乡关龙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36

察隅县古拉乡觉步如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37

察隅县上察隅镇木宗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38

察隅县下察隅镇布巴新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39

察隅县下察隅镇拉丁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40

察隅县竹瓦根镇吉太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41

察隅县竹瓦根镇桑久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5

195

42

工布江达加兴乡加兴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43

工布江达县巴河镇东玛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44

工布江达县巴河镇堆果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45

工布江达县巴河镇雪卡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46

工布江达县错高乡错高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1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47

工布江达县错高乡结巴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48

工布江达县错高乡罗池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49

工布江达县加兴乡白朗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50

工布江达县加兴乡吉朗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51

工布江达县加兴乡罗马林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52

工布江达县加兴乡西朗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53

工布江达县江达乡帮嘎岗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54

工布江达县金达镇达金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55

工布江达县金达镇旁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56

工布江达县娘蒲乡尼木纳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57

工布江达县娘蒲乡同吉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58

工布江达县仲萨乡麦巴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59

工布江达县仲萨乡那岗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60

工布江达县仲莎乡结巴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61

工布江达县仲莎乡林则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62

工布江达县朱拉乡波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63

工布江达县朱拉乡四章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64

工布江达县朱拉乡扎堆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65

朗县登木乡崩嘎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66

朗县登木乡森木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67

朗县登木乡卓嘎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68

朗县洞嘎镇达木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69

朗县洞嘎镇嘎贡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70

朗县洞嘎镇扎西糖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71

朗县金东乡来义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72

朗县金东乡西日卡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73

朗县金东乡小学  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80

280

74

朗县拉多乡      白露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75

朗县朗镇冲康村  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76

朗县朗镇堆巴塘  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77

朗县朗镇小学    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80

280

78

朗县仲达镇拉    丁雪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79

朗县仲达镇      卓康村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80

米林县丹娘乡    德阳仲萨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81

米林县丹娘乡    桑巴村村级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82

米林县里龙乡    巴让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83

米林县里龙乡    才巴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84

米林县里龙乡    甲帮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85

米林县派镇      大度卡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86

米林县派镇      吞白村村级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87

米林县卧龙镇    本夏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88

米林县卧龙镇单嘎奴觉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89

米林县卧龙镇    甲格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180

180

90

米林县卧龙镇    麦村村级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90

190

91

墨脱县帮辛乡肯肯村、帮果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10

210

92

墨脱县帮辛乡西登村、宗荣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10

210

93

墨脱县帮辛乡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300

300

94

墨脱县背崩乡    德尔贡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10

210

95

墨脱县背崩乡    西让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10

210

96

墨脱县达木乡    卡布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00

200

97

墨脱县达木乡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300

300

98

墨脱县德兴乡    德果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10

210

99

墨脱县德兴乡    荷扎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00

200

100

墨脱县德兴乡    文朗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10

210

101

墨脱县甘登乡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90

290

102

墨脱县格当乡    多龙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10

210

103

墨脱县格当乡下那巴村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10

210

104

墨脱县格当乡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300

300

105

墨脱县加拉萨乡  小学附设幼儿园

新建

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含幼儿活动及休息室、教师宿舍、功能用房、办公用房及围墙大门、值班室等附属配套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290

290

106

墨脱县墨脱镇亚让村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400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00

200

107

朗县拉多乡小学附属幼儿园

新建

新建园舍700平方米及附属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210

210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小计

20852

582

8835

11435

1

巴宜区第二      初级中学

新建

教学及辅助用房12000平方米,学生宿舍8250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4450平方米,食堂3150平方米,厕所300平方米,锅炉房50平方米,浴室375平方米,运动场地9160平方米及围墙大门、给排水、硬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2018

2019

中央预算内

11435

11,435

2

工布江达县      娘蒲乡小学

扩建

新建风雨操场1200平方米及附属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500

500

3

工布江达县完小

扩建

学生生活用房660平方米,以及室外给排水、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教师周转宿舍850平方米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482

482

4

林芝市第三小学

新建

教学及辅助用房5022平方米,学生宿舍4050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2350平方米,食堂1701平方米,厕所243平方米,锅炉房50平方米,浴室203平方米,运动场地9160平方米及围墙大门、给排水、硬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5505

5505

5

林芝市特殊      教育学校

新建

教学及辅助用房2500平方米,学生宿舍1800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1100平方米,食堂400平方米,厕所50平方米,锅炉房50平方米,浴室100平方米,运动场地6000平方米及围墙大门、给排水、硬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2018

2019

中央预算内

2330

2330

6

墨脱县中学

扩建

厕所60平方米,以及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新建风雨操场1200平方米

2016

2017

中央预算内

600

100

500

普通高中发展工程

小计

3,160

1,810

1,350

1

林芝市第一中学

改扩建

学生宿舍2700平方米,教师宿舍1700平方米

2018

2019

中央预算内

1,350

1,350

2

林芝市第二      高级中学

改扩建

学生宿舍1500平方米,风雨操场2500平方米,食堂2000平方米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1,810

1,810

现代职业教育    建设工程

小计

7,000

7,000

1

林芝市中等职业  技术学校

迁建

教学、生活、实验实训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20000平方米及附属。

2017

2018

中央预算内

7,00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