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教育体育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西藏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在服务期满2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的要求,2026年度申报对象为2021届、2022届毕业当年到乡镇基层就业、特定范围医疗机构就业、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中央部属高校除外)。
二、乡村振兴专干(含科技专干、医疗专干、教师专干)人员可参照“基层就业”递交申请材料(需提供在村居连续工作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证明)。
三、请符合条件的广大高校毕业生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
四、其他不明事项详见《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8〕163号)或致电各县(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政策咨询联系方式米林市教育局: 0894-5704755巴宜区教育局: 0894-5824941朗县教育局: 0894-5462127波密县教育局: 0894-5701988 察隅县教育局: 0894-5432116墨脱县教育局: 0894-5916866工布江达县教育局:0894-541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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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