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31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1、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政策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制度
(1)资助对象:在园(含民办)农牧民子女、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公路养护段困难家庭子女及公路养护道班(工区)职工子女。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二类区3120元、三类区322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3320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学前教育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民办学校定额免费补助政策
(1)资助对象:幼儿园(含民办及其他部门办)在园幼儿。
(2)免补标准:城镇年生均3600元、农村每生均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