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三包”政策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制度
(1)资助对象:在校(含民办)农牧民子女、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全区公路养护段困难家庭子女及公路养护道班(工区)职工子女。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二类区4120元、三类区422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4320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2、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免费教育政策
(1)资助对象:在校生(含民办)。
(2)资助标准:年生均重点高中1840元、非重点高中1240元。
3、普通高中奖学金制度
从“三包”经费及助学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按在校生人数的10%评定,分甲、乙、丙三等,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